1. 本方案費用為888元,啟動後即收取方案全額費用,無法退費。內含漫遊上網量5GB,方案生效期間贈送漫遊語音發話10分鐘免費(含撥打至當地、回台灣、至第三國等,以「分」為計算單位,不足1分鐘以1分鐘計算)。
-方案生效期間上網量用完則降速至128kbps,可繼續上網,不額外收費。
-方案生效期間語音發話贈送量用完後,以漫遊原價計價。
-方案終止後,未用完之上網量及贈送量將歸零不得遞延。
-本方案生效期間不可與適用國家相同之其他漫遊上網方案效期重疊。
2. 本方案生效期間僅限網站公告之特定國家使用,方案於收到開通簡訊後生效,生效後建議重開機以確保系統為您自動註冊優惠網路。方案生效期間至不適用國家、船舶及航空漫遊,系統會自動暫停您的漫遊上網服務,以避免產生高額漫遊費用;方案結束前,若您再次回到適用國家後,系統會自動恢復漫遊上網服務。若您在方案不適用國家仍有漫遊上網需求,請撥免費*122#、依簡訊指示回傳對應代碼(國外須付費)或洽客服專線(中華行動電話直撥+886-928-000-086免付費客服專線)申請開啟漫遊上網服務即可,用量將依漫遊上網原價計收。客戶至本方案適用國家,若未申請本方案,傳送一張大小約1MB (1024KB)的照片,以漫遊上網原價計費可達約40元,實際費用仍以帳單金額為準。(各國業者之詳細漫遊費率請參考「服務地區及費率查詢」)。
3.本方案不包括船舶及航空漫遊。登船/機前,建議客戶手動關閉行動數據、漫遊上網及手機同步等功能;由於郵/遊輪停靠之鄰近地區仍有可能接收到船舶行動網路溢散之訊號,登陸期間若可能於郵/遊輪附近活動時,建議客戶手機仍維持關閉行動數據、漫遊上網及手機同步等功能之狀態,以避免誤連船舶漫遊之行動網路,而產生高額漫遊費用。(船舶及航空漫遊係指各郵/遊輪及飛機航線上提供之行動上網服務)
4. 本公司依國外業者傳送之通信資料,透過簡訊或e-mail提供上網用量等相關通知,僅供參考,傳送過程可能因國外業者系統狀況、客戶終端無簡訊收送功能或關機等因素,而發生延遲、無法送達或超過簡訊發送時限而傳送失敗等情形,於漫遊期間實際產生之用量及費用,仍以帳單為準。(語音發話無法提供即時用量通知。)
5.國際漫遊上網服務計價方式依據上傳與下載之資料傳輸量計收,為避免產生額外之漫遊上網費用,「出國上飛機前」、「於國外上網服務使用後」或於「國外使用WiFi時」,請關閉行動數據、漫遊上網及手機同步等功能。
6.「4G」為有開放4G漫遊服務之優惠國家 ,網路僅限4G用戶漫遊,當國外業者因4G網路涵蓋不良時,用戶仍可使用於3G或2G網路。
7. 國際漫遊上網實際使用及傳輸速率會因國外業者提供之網路系統、涵蓋、上網地點之地形、氣候、建築物遮蔽情形及所使用之終端設備、使用人數、手機APP應用軟體等因素而有所差異,上網品質無法完全與國內相同;且因各國外漫遊網對個人熱點分享開放策略不同,可否使用須視客戶註冊之漫遊網而定。若在國外發生無法使用時,建議重新開機,以利系統為您自動註冊適用網路,或以中華行動電話直撥+886-928-000-086免付費客服專線。
8. 用戶申請後N日內有效係指自申請成功時間起算至第N*24小時後自動終止(以台灣時間計算),例如:客戶於2月1日15:00:00申請「中港澳5GB定量型方案」成功,方案將在2月8日14:59:59終止。
9. 為避免高額漫遊費用產生,客戶同意於方案生效期間,於本服務特定優惠國家內使用時,將無法使用該國非優惠網漫遊功能,並於方案終止後由系統主動停止客戶漫遊上網功能,如仍有上網需求,建議再申請一次適用之方案。
10. 本方案為單次租用型服務,啟動後即收取方案全額費用,無法退費,即使於方案啟動成功後立即退租,仍將收取方案全額費用,請確實了解方案內容後再行申請。
11. 傳送或接收MMS所產生之數據傳輸費,除了以本方案費率計收外,仍需收取國內之MMS通信費。
12. 客戶APN設定為emome時,且使用emome付費加值服務如圖鈴下載、付費網頁等,需同時收取國際漫遊數據傳輸費及國內數據通信費。
13. 客戶所使用的終端若無法收受簡訊,可透過中華電信客服APP或客服專線修改為e-mail通知。
14.本方案係透過中華門號註冊當地網路時使用,若您另有申請環球卡服務,請依您的使用需求,將門號切換至適用的模式,以避免產生非預期之漫遊話費。
15. 因經營成本及其他相關因素之變動,本公司保留修改或終止本方案費率之權利,詳細費率及活動內容以本公司網站公告為主。
16. 中華電信提醒您,為避免產生鉅額漫遊費用,手機、終端設備或SIM卡在國外遺失或被竊時,應立即通知本公司客服中心(中華行動電話直撥+886-928-000-086免付費客服專線)辦理掛失,若您未主動通知客服辦理停話,您仍需支付相關漫遊費用。